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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9-09-10 10:32:23
2018年5月,百度對提供虛假資質蒙混審核的“假德邦”—— 德邦物流服務(深圳)有限公司提起訴訟,2019年8月20日,海淀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百度勝訴。
法院認為,德邦物流服務(深圳)有限公司明知百度平臺不允許提供虛假資質,仍偽造德邦物流的授權書和商標證,屬違約行為,判決百度勝訴。被告“假德邦”應當向百度支付先行賠付款、維權支出、違約金,共計90658.78元。
當下假冒偽劣、傍名牌行為日漸猖獗,不僅侵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損害了品牌方的市場聲譽。而這起由平臺維權的“假德邦”勝訴,也引發(fā)了不少律師探討。
廣東德賽律師事務所葉秀進律師就提出,作為互聯(lián)網(wǎng)廣告平臺,在要求廣告投放方提供涉訴品牌相關的相關資質證明文件后,百度已盡到審核義務,“假德邦”通過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等造假行為進行推廣,在損害真德邦、廣大消費者利益同時,也屬于合同違約,百度也是直接受害者。
得知“假德邦”事件后,百度先用網(wǎng)民權益保障計劃先對用戶做了保障,同時通過法律武器進行維權,這不僅是幫用戶維權,其實也是幫自己維權。
葉律師提出,這起案件中,“假德邦”借助德邦快遞長期經(jīng)營積累形成的良好市場聲譽,謀取非法不當利益,這種行為實質上已經(jīng)構成商標侵權及不誠信行為。同時,針對商標等知識產(chǎn)權侵權行為賠償額度較低的情形,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的《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將第六十三條第一款中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修改為“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第三款中的“三百萬元以下”修改為“五百萬元以下”,大大提高了商標侵權賠償額度,有助于減少、遏制商標侵權行為。
“當前我國誠信體系的建設仍需時日。除正向倡導外,加大對假冒偽劣不誠信行為的懲罰力度在當前是十分必要的”。
葉秀進律師最后提到,針對類似商標侵權和不誠信行為,需要社會多方力量拿起法律武器,共同參與治理。如德邦快遞可以商標侵權為由起訴“假德邦”,百度以“假德邦”違反與其簽訂的服務協(xié)議有關條款進行維權,廣大消費者在發(fā)現(xiàn)商標侵權行為自身權益受損時也可向市場監(jiān)管等行政機關投訴,上述行為均是對“假德邦”們很好的震懾。
據(jù)了解,百度還與“真德邦”——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聯(lián)系并達成共識,共同建立長期官方數(shù)據(jù)驗證機制,確保授權合作伙伴官方性和真實有效性,并加強百度搜索結果中對“德邦快遞”的品牌保護。而此次案件勝訴獲賠的金額,也將全部納入“網(wǎng)民權益保障計劃”的保障資金池中,用于日后對用戶進行權益保障。
根據(jù)百度的“網(wǎng)民權益保障計劃”,網(wǎng)民在使用百度搜索時,登陸百度賬號就能參與該計劃,當遭遇虛假、欺詐等情況造成實際損失,都可以向百度提供相關證據(jù),申請權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