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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9-01-27 10:47:56
經過多年的合法爭奪,一對意大利兄弟Vincenzo和Giacomo Barbato已經成功地贏得了與蘋果公司的法律戰(zhàn),贏得了蘋果公司標志性創(chuàng)始人史蒂夫·喬布斯的商標權。
當時兩兄弟發(fā)現(xiàn)蘋果公司從來沒有把喬布斯的名字注冊為商標,于是他們注冊了三個喬布斯的商標。然后,花了幾年的時間為其品牌創(chuàng)造產品,他們已經創(chuàng)辦了自己的服裝和配飾公司,將“史蒂夫·喬布斯”將作為新品牌的完美名稱。
這個標志看起來是一個大大大的“J”,似乎要“咬”蘋果。蘋果一直對此提出訴訟,特別是徽標的相似性。但在法庭上,蘋果均以敗訴告終,這使得兩兄弟可以使用該商標。法官認為將葉子和標識組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個獨特的標志,所以沒有對蘋果公司侵權。
根據有關機構預測,“史蒂夫·喬布斯”商標的搶注,使蘋果公司估計至少有超過10億美元(約65億元人民幣)的潛在損失,而且所有的事情都被寫下來并記錄下來。我們不清楚蘋果公司為什么從來沒有注冊過 “史蒂夫·喬布斯”這個名字作為商標。也許他們沒有興趣這樣做,也許在大公司做決定的是董事會,但我覺得他們沒有考慮到這個問題。
從2014年開始,這兩兄弟在世界各地注冊了“史蒂夫·喬布斯”這個名字作為商標。并開始與設計類和電子類公司建立合作關系,其中,包括一個中國品牌的電子產品。
蘋果公司曾上訴這家公司,要求模糊“史蒂夫·喬布斯”這個品牌標識,但是法官最終沒有支持這個請求。兩兄弟正在研究一系列非常創(chuàng)新的電子設備,接下來是還將會有高科技產品,也許會有一天出現(xiàn)“史蒂夫·喬布斯”品牌的智能手機?是的,蘋果本身也承認這種損害。設想一下,市場出現(xiàn)一個標有喬布斯名稱的Android設備作為一個操作系統(tǒng),那么蘋果公司和股東可能面臨的市場問題。還比如,有一天,市場上出現(xiàn)一個喬布斯手機與喬布斯自己的iPhone展開競爭,這是不是太滑稽了?
Vincenzo和Giacomo Barbato表示,他們只是想分享這個品牌,不想只為自己公司保留。這意味著,如果有企業(yè)或個人可以進行合作的重要項目,他們會進行品牌授權,然后收取商品使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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