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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9-07-24 11:37:21
天眼查和企查查都是大家比較熟知的企業(yè)信息查詢平臺,日前,因為“查公司,查老板,查關系”這句廣告語,雙方鬧上了法庭。
據(jù)海淀法院網(wǎng)信息,因認為蘇州朗動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的“企查查”使用其運營的“天眼查”廣告語即“查公司,查老板,查關系”進行宣傳,“天眼查”運營商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將“企查查”運營商蘇州朗動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經(jīng)濟損失520.45萬元。
原告天眼查方面訴稱,其成立于2014年10月,“查公司,查老板,查關系”這句廣告語是其于2014年11月首創(chuàng),隨后投入了近兩億的資金,廣告鋪設至全國各地,通過大范圍地宣傳和推廣,這句廣告語已與天眼查形成了特定的、固定的聯(lián)系。
原告認為,企查查直接使用原告巨資宣傳投入和長時間使用的廣告語,采用相似的廣告宣傳頁面,在廣告裝潢上整體向其靠攏,本身就違背誠信原則和商業(yè)道德,也造成了相關消費者的誤認與混淆,獲得了本來不應該屬于其的競爭優(yōu)勢,是不正當競爭行為。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事實上,對于企查查和天眼查來說,這并不是雙方第一次過招。
此前,企查查由于一時疏忽大意,在“企查查”相關商標布局上存在漏洞,一不小心就被天眼查鉆了空子。
天眼查一口氣注冊了7件“企查查”商標,注冊類別為第42類、第41類、第38類、第36類、第35類、第16類、第9類,并且部分商標已獲準注冊。
出于反擊,企查查對天眼查注冊的第19743876號“企查查”商標提起了無效宣告。
天眼查于2016年4月25申請注冊了第19743876號“企查查”商標(以下稱爭議商標),并于2017年6月14日獲準注冊,核定使用在第16類的“連環(huán)漫畫書; 報紙; 期刊; 圖畫; 雜志(期刊); 新聞刊物; 海報; 歌曲集; 印刷出版物; 說明書”商品上,專用期限至2027年6月13日。
2017年8月24日,針對爭議商標,企查查提起了無效宣告請求。
企查查認為,企查查與天眼查屬于競爭關系。企查查早于爭議商標提起注冊之前已將“QICHACHA.COM”作為商標廣泛使用并在相關公眾中取得較高知名度,“QICHACHA.COM”也與企查查的商號一致,爭議商標無論字形還是含義均與申請人在先使用商標“QICHACHA.COM”相似度極高,容易造成混淆,構成了對企查查在先權利的侵犯,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爭議商標的注冊和使用具有明顯惡意,并將導致消費者混淆等不良影響。
商標局認為,首先,企查查并未明確亦未提交證據(jù)證明,企查查在與爭議商標核定的戶外廣告相同或類似服務上享有在先商標權。
其次,企查查提交的在案證據(jù)形成時間晚于爭議商標的申請日期,或未體現(xiàn)商標標識,均不能證明在爭議商標申請注冊日之前,其將與爭議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在無線電文娛節(jié)目等相同或類似服務上使用,并具有一定影響,故本案在案證據(jù)難以認定爭議商標的申請注冊構成了“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jīng)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情形。
并且,爭議商標的注冊未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規(guī)定,也不構成《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所指的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情形。
因此,作出了對爭議商標予以維持的裁定。就目前的結果來看,在這起“企查查”商標糾紛案中,天眼查暫勝一局。
那么,在新一輪廣告語大戰(zhàn)中,企查查能否扳回一局?天眼查能否再勝一局?孰是孰非,相信法律會給出公正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