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程序中的代理是如何的?
發(fā)布時間:2022-03-05 16:00:14
(一)商標異議申請辦理或是答辯委任書的填寫內(nèi)容(1)委托人名字、詳細地址以及手機聯(lián)系人、電話、郵編,如委托人是老外或國外公司還理應注明委托人的國藉。
(2)代理組織名稱。
(3)代理內(nèi)容和管理權(quán)限。(4)代理委任書的簽署時間。(5)委托人的簽名,委托人若為法定代表人或是其他組織的,理應蓋上委托人截章。
(二)商標異議申請辦理或答辯委任書的填好規(guī)定及疑難問題(1)填好代理內(nèi)容時,即填好授權(quán)委托代理機構(gòu)代理xx商標logo的xx事項中,xx商標logo指的是該異議案子中的被異議商標logo,并非別的商標logo;此外,代理管理權(quán)限需注明,在商標異議申請辦理中代理管理權(quán)限為“商標異議申請辦理”,在商標異議答辯中代理管理權(quán)限為“商標異議答辯”。
(2)代理委任書應遞交正本,假如遞交影印件委托人則需再次簽名或蓋上其章戳;假如只遞交了影印件,且委托人未再次簽名或蓋公章戳,則須出示相對的直接證據(jù),證實該委任書真正、合理。(3)代理委任書需有及時性,其簽署時間不可早于該異議案子中被異議商標logo評審公的日期,都不應晚于該代理委任書提交至國家商標局的日期。特殊情況的應多方面表明。(4)異議申報人或異議答辯人做為委托人在委任書上的簽名與章戳,須與委任書中委托人名字同樣,且務必兩者之間相對性應的異議申請報告中的異議申報人或異議答辯書里的異義答辯人名字一致。(5)除之上常見問題外,其他內(nèi)容均須填好精確。
(三)商標異議程序中變動代理人難題1.商標異議程序中,異議人變動商標異議申請辦理代理人應當合乎下述規(guī)定:(1)遞交新的商標logo代理委任書,即遞交授權(quán)委托變動后的代理人代理商標異議申請辦理事項的委任書。(2)由委托人簽定的消除與原代理人授權(quán)委托關(guān)聯(lián)的申明。(3)原異議申請辦理代理人已不是該異議案子裁定書的主送者,該裁定書將主贈給變動后的代理人。
(4)變動原材料能夠做為填補原材料遞交。
2.商標異議程序中,被異議人(即商標注冊申請人)變動商標注冊申請代理人的,理應合乎下述規(guī)定:(1)依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第17條的要求,宣布向國家商標局明確提出申請辦理變動商標注冊申請代理人的辦理手續(xù),并向異議判決處遞交相對的表明和變動代理人申請報告的影印件。(2)假如被異議人到該異議案子中未按照規(guī)定答辯,則該異議案裁定書將主送變動后的商標注冊申請代理人;假如被異議人到該異議案子中已按照規(guī)定答辯,則該異議案裁定書的主送者將視異議答辯的授權(quán)委托代理狀況而定。3.商標異議程序中,被異議人變動商標異議答辯代理人的,理應合乎下述規(guī)定:
(1)遞交變動商標異議答辯代理人申請報告,該申請報告須有被異議人簽名或蓋公章,及其變動后的代理人簽名和蓋公章。(2)遞交新的商標logo代理委任書,即遞交授權(quán)委托變動后的代理人代理商標異議答辯事項。(3)原異議答辯代理人已不是該異議案子裁定書的主送者,該裁定書將主贈給變動后的代理人。4.在商標異議程序中,被告方停止其與代理人中間代理關(guān)聯(lián)的,理應立即向商標logo遞交相對的原材料,便于相關(guān)法律文件的送到。5.同一商標logo代理機構(gòu)在同一異議案子中,不可另外為彼此被告方出任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