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行為的行政處理程序是怎么處理的?
發(fā)布時間:2021-08-05 15:55:29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行為,關鍵按照《商標法》?!渡虡朔▽嵤┘殑t則》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guī)定》的相關要求開展,法律法規(guī)、政策法規(guī)另有要求的以外。
(1)案源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其案件的來源于主要是:①商標logo利害關系人舉報的;②別的企業(yè)和本人舉報的;③相關部移交的;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銷售市場查驗中發(fā)覺的。這四種情況大致分成舉報的案件和積極發(fā)覺的案件二種種類,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均應依權力核查,依法辦理。
(2)所管商標侵權行為最基礎的所管標準是地區(qū)標準,即由侵權人所在城市或侵權責任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所管。侵權責任地包含侵權行為物件生產制造地、運送地、市場銷售地等。商標侵權行為涉及到2個之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所管的,對被侵權人來講,能夠挑選關鍵侵權人所在城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所管有地域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中間能夠就所管難題開展商議,商議不了的,能夠請示一同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指定管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覺得破獲的仿冒商標注冊行為已構罪,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并未立案偵查的,理應移交司法部門機關解決;已立案偵查的,理應依規(guī)作出行政處理后立即移交司法部門機關。對司法部門機關立案調查后覺得不組成假冒商標罪而移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案件,有地域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經核查覺得合乎審理標準的,理應立案偵查審理。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與人民檢察院在商標侵權案件審理上的職責分工難題,我國工商行政管理局在《關于執(zhí)行(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若干問題的通知》中確立:被告方就商標侵權糾紛案件假如先向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會再就同一被告方明確提出的同一知識產權糾紛控訴立案偵查審理,但有下述狀況之一的,能夠審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于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的;侵權人對社會發(fā)展社會秩序導致危害而沒有遭受一切相對懲罰,或人民檢察院僅就侵權人和被侵權人彼此損失賠償糾紛案件開展案件審理的。
(3)立案偵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早已產生的商標侵權行為,經審批后,覺得合乎下述標準的,理應立案偵查:①有商標侵權客觀事實的存有②必須給與行政許可;③歸屬于立案偵查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所管范疇④人民檢察院對于此事案件并未審理。立案偵查理應填好立案審批表,另外另附有關的原材料,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長(含副局,相同)準許。對不符立案條件的,如侵權責任輕度并立即改正,沒有造成不良影響不良影響;精神病患者在不可以分辨或不可以操縱自己行為時執(zhí)行的侵權責任等情況,不予立案
(4)調研商標侵權案件一經立案偵查,審理案件工作人員理應馬上開展調研,搜集、讀取直接證據。在調研時,審理案件工作人員不可低于兩個人,并理應提供審理案件工作人員稽查身份證及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證明材料。審理案件機關必須授權委托別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幫助調査、調查取證的,務必出示書面形式委托證明,受授權委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理應積極主動給予幫助。審理案件機關對案件開展調研,理應搜集的直接證據包含:證據}證據;證據;枧聽材料;被告方闡述;鑒定結論;現場勘查詢問筆錄和當場詢問筆錄。這種直接證據,務必核實確鑿,才可以做為評定客觀事實的根據。依據《商標法》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覺得組成商標侵權的,在證據調查時能夠履行下述權力:①了解相關被告方,調研與侵害別人申請注冊商標專用權相關的狀況;②查看、拷貝被告方與侵權行為主題活動相關的合同書、稅票、帳本及其別的相關材料;③對被告方因涉嫌從業(yè)侵害別人申請注冊商標專用權主題活動的場地執(zhí)行當場查驗;④查驗與侵權行為主題活動相關的物件;對有直接證據證實是侵害別人申請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物件,能夠被查封或是扣留。工商行政管理單位依規(guī)履行前述要求的權力時,被告方理應給予幫助、相互配合,不可回絕、阻礙。審理案件機關在依法查處商標侵權案件全過程中,能夠依規(guī)采用保存對策,在直接證據很有可能損毀或之后無法獲得的狀況下,還能夠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長準許,采用先備案儲存對策。對先備案儲存的直接證據,理應封為審理案件機關封口,就地由被告方儲存,并在7日內各自狀況做出解決:侵權行為客觀事實創(chuàng)立,理應給予收交和消毀的,做出行政處分決定,給予收交和消毀;依規(guī)能夠保存的,決策保存;侵權行為客觀事實不創(chuàng)立,或依規(guī)不可收交、消毀及保存的,決策消除備案儲存對策。案件調研結束,審理案件組織理應寫成調研結束匯報,并擬訂行政處罰通知書,連著案件材料交給審核組織開展書面形式審批。為立即把握和融洽商標logo審理案件工作情況,提升對商標logo審理案件工作中的具體指導和監(jiān)管,國家商標局于1997年8月下發(fā)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査處商標違法案件監(jiān)控規(guī)定》,規(guī)定下述案件理應自立案偵查生效日,案件調研結束以前,由籌辦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立即向國家商標局匯報:一、不法營業(yè)額在一百萬元之上的商標logo違反規(guī)定案件;二、不法營業(yè)額在五十萬元之上的對外商標logo違反規(guī)定案件;三、不法營業(yè)額在五十萬元之上的涉及到著名商標的案件;四、跨省份重特大繁雜的商標logo違反規(guī)定案件;五、國家商標局督辦、審批或是覺得必須匯報的商標logo違反規(guī)定案件。
(5)核審批審是審理案件機關內郃執(zhí)行監(jiān)管的一種規(guī)章制度,由本機關的法紀組織擔負。審核的具體內容包含:所辦案件是不是具備地域管轄;被告方的基本情況是不是清晰;案件客觀事實是不是清晰,直接證據是不是充足;判定是不是精確;法律適用、政策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是不是精確,懲罰是不是適度;程序流程是不是合理合法等。審核組織歷經對案件開展審批,明確提出書面形式意見與建議,審理案件組織與審批組織就相關難題不可以達成一致建議的,遞交廳長或廳長會議探討決策。
(6)告之凡擬做出勒令停工暫停營業(yè)、注銷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許可證書及很大金額處罰懲罰的,理應告之被告方有規(guī)定舉辦聽證的支配權。告之能夠采用口頭上方式和書面通知,未執(zhí)行告之程序流程的,行政許可失效。應告之被告方的內容是:擬做出的行政許可的客觀事實、原因及根據,并告之被告方依規(guī)具有闡述、申訴書的支配權。
(7)聽證聽證就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歸屬于聽證范疇的行政許可案件在做出行政許可決策以前,依規(guī)征求聽證報名參加人的闡述、申訴書和質證的程序流程。從商標侵權案件看,歸屬于聽證范疇的一般為對普通合伙人懲處5000元、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組織懲處五萬元之上處罰的案件。聽證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下設的法紀組織實際機構,聽證節(jié)目主持人由廳長特定,由1至三人出任,但案件調研工作人員不可出任聽證節(jié)目主持人。聽證報名參加人除被告方和案件調研工作人員外,與所聽證的案件有利益關系的中國公民、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組織及其與所聽證的案件相關的見證人、司法鑒定人、現場勘查人還可以報名參加聽證。
(8)決策審理案件機關在做出處理決定后,理應制做處罰通知書,依據不一樣狀況各自做出以下決策:確實有理應遭受行政許可的侵權責任的,依據劇情輕和重及詳細情況,做出行政許可決策;侵權責任輕度,依規(guī)能夠未予行政許可的,未予行政許可;侵權行為客觀事實不可以創(chuàng)立的,不可給與行政許可;侵權責任已構罪的,移交司法部門機關解決。
(9)審核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違法案件審批規(guī)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處的商標侵權案件,凡合乎下述標準之一的,理應報我國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核:案件懲罰額度在一百萬元之上的;跨省份重特大繁雜的案件;我國工商行政管理局覺得必須審核的案件。審核機關在收到審核案件的相關文檔原材料生效日20日內,各自不一樣狀況做出準許。